《世法哲言》(七十二)眾取之利,不可追之,納之必失。如建築故,眾皆造壘,房積滯之,購主稀之,屋無主之,三載見之,從業慎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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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七十二)眾取之利,不可追之,納之必失。如建築故,眾皆造壘,房積滯之,購主稀之,屋無主之,三載見之,從業慎之。


(以下內容,乃他人所釋的白話解釋)

大家都一併而起爭奪的利益,千萬不要在這個時候去盲目地跟著跑,如果見到大家都一哄而起搶著做的事,自己也跟著做,最後一定會失敗的。比如目前大家都喜歡從事房地產開發,由於房地產公司太多,修建的高樓大廈亦甚多,結果造成房屋積壓,購買者少之又少,以致許多樓宇空空無主,無人購居,造成投資者大為失利。這條明言寫在兩年前,當時雲高大師就告訴人們,從事房地產的開發應該慎之又慎,絕不可盲目而起,一哄而上。所以,做任何事情都得看準時機及其發展趨勢,才可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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